沈阳医保中心发布重要通知!

来源 : 沈阳网 时间:2023-07-02 16:11:39


(资料图)

关于公布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

缴费基数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(含灵活就业人员):

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6623元。

如您单位职工工资有变化,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单位网厅进行缴费工资申报,申报后再办理相关业务。

沈阳市医疗保障 事务服务中心

2023年6月30日

关于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就医

直接结算的通知

沈阳市参保人员:

为提高我市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的便利性,减 轻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和往返报 销费用的负 担,自 2023年7月1日起,我市参保人员在认定门诊慢特病资格后,可以在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内定点 医疗机构,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。 如遇特殊 原因无法直 接结 算时,不要通过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医疗费用,需 全额垫付结算,回 我市手工报销。 望周 知 !

沈阳市医疗保障 事务服务中心

2023年7月1日

来源: 沈阳智慧医保 编辑:陈籽初 责编: 黄晴 侯佳音 主编:李淳 监制:胡阳 出品:沈阳网 声明: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,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认为内容侵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。 戳戳视频,这里更精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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